全国风电、光伏利用率面临下行压力。新消费政
发布时间:2025-11-16 09:14
为了直接解决新能源消费痛点,两国部长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新的重磅政策。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促进消费和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在实现高质量消费的同时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后,新能源消纳问题日益凸显。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4.2%,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5.0%。作为我国首个针对新能源消费的系统性政策,《指导意见》如何解决痛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均面临下行压力。这《指导意见》提出,在实现高质量消费的同时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提出2030年、2035年新能源消费和调控目标。其中,要到2030年,完成协调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跨省跨地区新能源疏散更多,跨省跨地区新能源疏散新能源,跨省域新能源疏散。跨区域新能源疏散更可靠、跨区域。顺利实现国家每年2亿千瓦以上的新能源需求。到2035年,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新电力系统通常建成。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后,新能源消纳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消费压力持续加大。如何协调新能源的开发与消费,成为能源绿色转型和低碳转型的关键问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坤指出,近年来,我国发电规模不断涌现:一些新富地区具备能源消费能力,风电、光伏发电利用面临压力。 2025年起,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停电率降至95%以下。电力行业规划研究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4.2%,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5.0%。壳牌财经记者注意到,当公司与中心公布的2021年以来的历史数据相比,今年前三季度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再创新低。强化建设机制“新能源消纳的主体是电网运行约束下的电力供需平衡,涉及新能源发电特性、区域行业特征和负荷特征、电网拥堵情况、市场运行规则和价差壁垒等诸多因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新能源事业部主任刘志强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目前,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我国已建立涵盖新能源使用率、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绿电证书、可再生能源占比等指标的消纳体系。能源输送电力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同时,针对面临地区差距大、市场主体金融利差差异大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分类指导新能源开发和消费,将新能源分类中的资源开发和消费分为五类,进一步明确了分类政策要求。同时,文件完善新能源消纳管理,利用五年电力规划分级目标使用率,指导各地调整新能源规划布局、配套电网和调节能力建设。刘志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消费考核办法,推动新能源消费逐步转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单个新的能源利用率指标的评价。国家层面,有必要依据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新能源消纳的总体要求和地方要求的变体,以实现新一轮NDC目标(国家自主贡献);在地方层面,有必要制定能源利用总体要求和最低新目标率。制定涵盖自身新能源发展特点、用电特点、对外输送规模、电力市场特点、绿电绿证、非电子化利用等综合指标评价体系。新能源发展政策要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和评价指标变化动态调整,实现新能源发展与能源消费有机协同。 “创新“激活新消费模式新业态”成为《指导意见》中的高频词。文件提出,积极推动新能源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加强对能源消费技术创新的支撑。杨坤指出,新能源消费的主要瓶颈在于技术突破。《指导意见》将紧紧围绕“高效利用、灵活配置、电网适应、智能调节”四大技术方向,部署重大创新任务,为新能源消费提供硬核支撑。比如,在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源网荷储并网、绿电直连、智慧微电网等新能源消费健康可持续发展。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提高工业园区、建筑、外向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绿色用电水平和边远地区供电保障。刘志强对财经财经记者表示,地方消费是“十五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落实文件涉及的步骤,将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有力支撑:一是通过“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模式,在局部或区域内实现新能源发电与用电的有效匹配和平衡,提高新能源利用的整体效率,减轻其对系统的压力;二是通过就地消纳和尽量减少新能源输送规模,长距离输电带来的系统安全风险。可以减少输电,节省投资成本,或者在新能源基地开发更多新能源。三是引导新能源产业由规模发展转向更高效率、更高质量发展。 “目前,绿色电力直连、零碳园区等模式已在全国成为星星之火。随着文件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新能源消费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基因必然被激活,将推动新能源消费高水平发展。”刘志强说道。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朱月怡编辑陈莉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