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3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超华违纪违法立案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超华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初心使命,抗拒组织审查,从事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会的;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在组织内发言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干部选拔任用;违反诚信底线、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经营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宋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停下来。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公务人员政府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常务委员会研究经会议审议通过纪律处分,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超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福利;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公开简历显示,宋超华,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邛崃人。 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委大专学历,四川省委党委法律专业毕业。曾任:大邑县委书记历任新津县委书记、成都市成华区委书记、眉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眉山市市长、恩充市市长等职。2016年,宋超华担任恩充市委书记。 2021年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今年4月25日,有消息称宋超华正在接受调查。